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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升级和创新消费品(轻工 第十三批)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浏览量:435日期:2026-03-26

各分支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关于开展升级和创新消费品(轻工 第十三批)推荐工作的通知》,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面向塑料加工企业开展升级消费品和创新消费品的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品类别设置

升级消费品:主要是指质量稳定可靠、性能优良、能引领消费趋势的高品质消费品。

创新消费品:主要是指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或新设计,具有独特功能或使用价值的消费品。

二、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企业自愿申报,同一企业(包括跨区域企业集团)可申报升级或创新消费品同一品类产品各1-2个。

(二)每个产品需提供实物图片(应展示产品的全貌),并配上产品升级创新要点的图文介绍。

(三)请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5月8日前将盖章推荐书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协会质量标准部,申报单位填写本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申报),推荐单位填写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邮寄后由协会统一盖章。电子版(Word版推荐书+附件,无需盖章)发至邮箱cppiattbz@163.com。协会将择优推荐。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质量标准部

武依伶 010-65126978、15650751229

田  辉 010-65126978、13718609850

田  岩 13718639897

邮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8号高和蓝峰大厦918室


附件1、关于开展升级和创新消费品(轻工  第十三批)推荐工作的通知(中轻联标准(2026)46号).pdf

附件2、《升级和创新消费品(轻工  第十三批)》推荐书(word版).doc

附件3、推荐升级和创新消费品(轻工  第十三批)汇总表(excel版).xlsx

附件4、升级创新消费品评价通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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