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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力智保一劳动用工法律智能服务浏览量:2206日期:2019-03-01
(一)哪些属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规定了“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再结合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九条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
1、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
2、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另外,对于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也可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二)前述情形下,企业可以解除被追究刑事责任员工的劳动关系,那么对该员工的养老保险有什么影响?
根据《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云南省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云劳社〔2002〕76号第二条“二、被追究刑事责任等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和养老金计发问题”明确了“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开除公职、除名、自动离职的人员,其原工作年限不得视同缴费年限(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达到退休条件时,只能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基本养老金。”对于这类人员退休时仅能按照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基本养老金。
二、员工在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企业怎么办?
(一)一般情形下,在未被人民法院认定有罪之前,企业不能与该涉嫌犯罪人员(或劳教人员)解除劳动关系,但企业可以中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也就是说,在因涉嫌犯罪中止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企业可以不向该劳动者发放工资并停止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从其他省市的相关规定来看,中止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不计入该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二)若未限制人身自由的,比如取保候审期间,企业不得中止劳动合同的履行,若以下中止情形消失的,企业应当恢复劳动合同的履行:
1、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发现不应当拘留、逮捕的;
3、不能在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
4、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一审法院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5、解除监视居住的;
6、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
在取保候审期间,若该员工提供了劳动的应当发放工资,若未提供劳动的,则可以发放生活费。
(三)某些特殊岗位员工,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为由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比如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一是若被长期羁押则会严重影响企业的日常经营,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一是恢复劳动合同履行时岗位已经不再。
三、若职工“沉冤得洗”,又当如何?
若因为企业对涉嫌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员工采取了中止劳动合同措施后,该职工“沉冤得洗”,无罪释放的,则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 “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该人员可以通过国家赔偿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以及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的规定,存在对公民采取拘留、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时,被侵犯人身权的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四、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定就要解除劳动关系吗?
对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非公职企业员工而言,企业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不解除劳动关系。从《劳动合同法》到各地的具体规定,并没有明确企业在职职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必须解除其劳动关系,而是明确为“可以”,至于企业是否行使该解除权,则在于企业内部决策。
那么,对于国企公职人员而言呢?尤其是目前贪腐重灾区的某些国企领导人,若涉嫌犯罪,其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关系也一样的处理吗?下期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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